文件基本信息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4日以2023年第153号公告发布修订后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医疗器械GSP),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58号公告(2014年版规范)同时废止。
规范体量与结构
新版规范由原来的9章66条扩展为10章116条,覆盖质量管理体系、人员资质、设施设备、采购验收、贮存养护、销售运输、售后服务、不良事件及召回等全流程要求。
主要修订亮点
新版规范新增或强化以下内容:明确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DI)在产品验收、出库复核、计算机系统中的应用要求;认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新增自动售械机质量管理规定;细化多仓协同管理和产品直调购销的质量责任;补充临床确认后销售产品的管理要求。
适用对象
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(含兼营企业),以及为医疗器械提供贮存、运输服务的企业。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,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》(2023年第153号),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fgwj/xzhgfxwj/20231207173141173.html

